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我市少数民族人数不断增多,据统计,在全国56个民族中,我市已有43个,现有少数民族6.31万人,占本市人口的 2.61%,在全省排名前4位; 全市有少数民族干部知识分子近两千人。我市现有佛教、天主教、基督教等3个宗教团体,有宗教活动场所17处,有宗教教职人员近百人,宗教信徒近万人。
自2000年成立中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后,我们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思想武器与行动指南,围绕建设“三个适宜”新型城市、和谐中山,以及创建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的战略目标,充分认识到做好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尤其是加强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民族宗教工作的有关精神,努力开创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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